在梅毒面前,很多孕妇都慌了手脚,倒不是害怕梅毒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,而是因为自己还处于怀孕阶段,因此非常害怕梅毒给婴儿的身体产生影响,而且,梅毒出现后,会给怀孕的女性带来不少的危害,下面就是这些危害的介绍。
孕妇患上梅毒后会有什么后果
1)流产:多发生在怀孕4~6个月时,螺旋体可使胎盘内小动脉发炎,形成动脉梗塞,至使胎盘组织坏死,供给胎儿营养不足而发生流产。需把胎儿排除出宫外,以利母体。
2)早产:多发生在怀孕第6~8个月期间,即是提前分娩。95%出生后会短期夭亡。这是由于梅毒螺旋体已侵犯胎儿内脏,致使脏器受损而功能不足,出生后的早产儿极难适应外界环境,如有感染即会夭亡。如有个别免于死亡者,也已是先天梅毒患儿。
3)死产:见于怀孕已达足月,但当临产前数日,或临产时发生的突变,而产出死胎。没有经过抗梅毒治疗,或治疗不彻底的梅毒妇女,随着病期的延长,经过3~4胎的流、早、死产的生育之后,可获存活婴儿。但在这些婴儿中,还有60%可能会染上梅毒,仅有约40%的婴儿可幸免受染而成为健康儿。
孕妇梅毒的治疗措施充分认识孕妇梅毒的危害,避免后代发生先天梅毒,尽早查出,及时治疗和长期预防,必须采取如下措施,并能认真得到贯彻执行。
1)严格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,以避免婚后怀孕期才被发现患梅毒。对已接受抗梅毒治疗已愈的妇女,要嘱其在妊娠期进行复查、复治。
2)严格执行产前梅毒血清学检查,如发现梅毒时,不论既往是否接受抗梅毒治疗,均应给于抗梅治疗。
3)患有梅毒的孕妇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,接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,肌注,连续10日为1疗程;在妊娠末3个月,再给于同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个疗程。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胎儿免于受染,妊娠后期治疗是为了已受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。
温馨提示:即使在怀孕期间发现自己有梅毒的问题,我们也应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,特别是现在,医学水平已经比以前提高了很多,只要我们定期去做产生检查,在生育的时候,做好阻隔的措施,自然胎儿就不会患上梅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