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患者要注意很多的事项,那么梅毒的治疗用药过程中应注意什么呢?
1、孕妇、儿童不宜用四环素,以免母亲肝中毒、胎儿牙齿釉质黄染以及抑制胎儿骨的发育。
2、治疗后应定期复查,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疗。
3、梅毒患者首次治疗后12小时内,可因青霉素迅速杀死梅毒螺旋体释放异性蛋白而发生吉海反应,表现为发热、寒颤、不适、关节痛、恶心及头痛等流感症状,梅毒病损可暂时加重,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。
4、除梅毒孕妇应用红霉素治疗外,一般对其新生儿不进行预防性治疗,但要观察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。
5、治疗后观察期间,每次复查均须作详细的体格检查(包括胸部透视),晚期梅毒及神经梅毒需作脑脊液检查。